重庆电子学会

重庆市电子学会关于推荐第四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

根据重庆市科技青年联合会《关于推荐第四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的通知》(渝科青联文〔20184号),我会作为推荐机构,可最多推荐3名候选人参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311日及以后出生)。

  二、表彰奖励名额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2015年全市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立项公告》(2015年第15号)要求,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奖励10名科技青年,获奖者将同时获得直接参评重庆市向中国科协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资格。

三、推荐渠道及名额

推荐渠道填写“重庆市电子学会”

各推荐单位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国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推荐单位将拟推荐的候选人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申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出具所在单位关于非涉密的证明。

  五、时间安排

(一)电子材料报送:请于2018721日前《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表》(附件1)及《第四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传送至电子邮箱(cqie@vi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市电子学会推荐评审:722-725日,学会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审。

(三)推荐评审结果公示:726-728日,推荐结果在学会网站公示3天。

(四)书面材料报送:请于2018729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市学会秘书处,由学会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主要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简要评价(300字以内)。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候选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一份,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3.《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表》一式15份(双面打印),其中2份原件,13份复印件。

4.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

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电子学会秘书处

人:龚晓丽  樊晓旭

联系电话:023-62480371  18623459533(龚)

  箱:cqie@vip.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信科大厦1508 

附件:1.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推荐表(样表)

      2.第四届重庆市十佳科技青年奖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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